导航菜单
首页 >  2023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 西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西南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在确保公平公正、严谨认真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细则。

一、领导小组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

咨询电话:028-87092615 杨老师

咨询邮箱:yangzyi@swufe.edu.cn

二、复试原则

1. 复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报考专业的复试。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275.htm

四、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报到时,学院按规定安排有经验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2.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课教师不少于3名(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面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3.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四部分。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备注及复试笔试科目”栏。

(2)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3)外国语测试形式为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4)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初试部分和复试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0%

六、调剂政策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不接受调剂。

七、复试安排

(一)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参加复试。

2.考生须出示《准考证》查验后进校,若准考证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 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通博楼C407

注意事项:

审查及收取的材料详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报到须知》。材料顺序需按通知要求整理。

2. 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上午09:00-11:00

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座4楼

注意事项: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试前1小时到达颐德楼H座4楼指定候考室候考,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考场前排队有秩序地入场。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和书写。

3. 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分组: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6点在腾讯会议进行随机分组,腾讯会议号:#腾讯会议:563-700-020。

面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星期日)下午13:00-18:00

面试地点:颐德楼H座4楼

注意事项: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颐德楼H座4楼指定候考室候考。

八、复试纪律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笔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和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在部队荣立二等功),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对应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

2.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名单

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十、其他

1. 复试缴费:需缴纳复试费120元/人,缴费方式见附件1。网上缴费时间:3月20日-3月24日15:00。

2. 体检:拟录取的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附件1:学生缴费操作说明(2023年)

相关推荐: